革命經過[編輯]
次數 | 時間 | 革命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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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廣州起義 | 1895年 | 孫中山率領鄭士良、陸皓東等人,準備襲取廣州。但是事機洩漏,清政府展開搜捕,陸皓東被捕犧牲。 |
惠州起義 | 1900年 | 10月8日,孫中山命鄭士良等人於惠州三洲田(今深圳市鹽田區三洲田村一帶)發動起義。由於孫中山臨時改變軍事路線向東北方向進軍,未能按計劃與新安、虎門的義軍會合,該地義軍被迫解散。四戰四捷後義軍槍枝彈藥無法獲得補給,鄭士良急電孫中山,在台灣的孫中山致電宮崎寅藏速送槍彈,由於採購槍械事物的中村彌六從中漁利,所購全系廢槍。起義失敗告終[參 37] |
潮州黃岡起義 | 1907年 | 5月命余丑起義於潮州黃岡,歷六日而敗。 |
七女湖起義 | 1907年 | 6月命鄧子瑜起義於惠州七湖。 |
安慶起義 | 1907年 | 7月6日,光復會的徐錫麟在安徽安慶起義。 |
防城起義 | 1907年 | 9月命王和順起義於欽州王光山。 |
鎮南關起義 | 1907年 | 12月命黃明堂起義鎮南關,並親臨指揮。 |
欽州、廉州起義 | 1908年 | 3月27日黃興由安南率革命軍進攻欽州。 |
河口起義 | 1908年 | 4月命黃明堂起義於雲南河口。 |
廣州新軍起義 | 1910年 | 2月倪映典發動新軍起義於廣州。 |
黃花崗起義 | 1911年 | 4月趙聲、黃興等人在廣州領導起義。後收殮到72具烈士遺骸,合葬於黃花崗。 |
武昌起義 | 1911年 | 10月由共進會與湖北新軍革命團體文學社共同策劃,引發了各省宣布獨立,導致清帝退位。 |
創立民國[編輯]
受到清朝政府全力追緝的影響,自1907年起孫中山便長期居留歐美各國。武昌起義時,孫中山人在美國丹佛而不在中國。初聞革命成功時,孫中山還有些訝異,但隨即在海外華人與美國的同情者間籌集資金。11月2日孫中山從紐約出發,前往倫敦、巴黎遊說西方政府與銀行團終止貸款給滿清政府與支持中國革命。11月24日從法國馬賽啟程,乘「狄凡哈」號郵輪,經停檳城、新加坡、香港,於12月25日偕胡漢民抵上海,答稱:「我沒有一文錢。帶回來的只是革命的精神!」。12月29日,全國十七省代表在南京開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孫中山以十六票當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參 38],於1912年1月1日(辛亥十一月十三日)在南京宣誓就任,是年1月底,組成臨時參議院(國會)。
就職言辭如下:
「傾覆滿洲專制政府,鞏固中華民國,圖謀民生幸福,此國民之公意,文實遵之,以忠於國,為眾服務。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斯時文當解臨時大總統之職。謹以此誓於國民。中華民國元年元旦 孫文」[參 39]
當時孫中山領導的臨時政府實力有限;雖然大部分省份已脫離清政府控制,可主要的軍事憑藉卻是各地團練與新軍,或是混入部分華僑以及洪門與旗下哥老會成員,無論財政、武器、裝備與士兵素質上,皆無法與清朝主力北洋軍抗衡。由於孫並未實際投入革命戰事,故各省革命勢力紛紛推出自己領導人,使革命勢力呈現多頭馬車。革命軍被北洋軍接連擊敗後,孫中山決定與北洋軍統帥袁世凱和談,希望通過給予袁臨時大總統職位,讓袁成為清朝垮臺最後關鍵。最後孫與袁達成協議:孫中山的臨時大總統由袁接任,袁則以實際行動迫使清朝皇帝退位。
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儀發佈《退位詔書》,中華民國取代中國過去的帝國體制,孫中山即於13日向參議院請辭並舉薦袁世凱以自代。茲後苦心孤詣協助袁氏依民主程序選任、就職、組職內閣,尤特重其向國民宣誓一事,引導袁氏步入民主程階。4月1日親自去參議院宣布正式解除臨時大總統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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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8月24日,孫中山應袁世凱之邀到北京會見,向袁表示,退出政界,建設中國鐵道。8月,經宋教仁從中斡旋,同盟會與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合併,改組為國民黨。25日,孫中山在北京舉行的國民黨成立大會中被選為理事長,但孫中山以「決不願居政界,惟願作自由國民」,即委宋教仁為代理理事長。孫中山自己出任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理,設總部於上海[參 40],希望透過開放外資之手段達到盡速完成中國鐵路建設之目的,自認為有相當詳細之規劃[參 41]。1912年10月,孫氏已委託王寵惠與英商簽定廣州至重慶及蘭州的鐵路線,袁世凱卻橫加阻撓不予批准。[參 42]
討袁護法[編輯]
1913年3月,宋教仁被暗殺,孫中山認為袁世凱是元兇。孫中山反對法律程序解決,力主南方各省起兵反袁,稱為二次革命,開民國武力解決政治爭端先河[參 43]。由於實力不足,二次革命旋即失敗。孫中山1913年8月2日由上海乘德國船舶潛逃至福州,之後轉往台灣的基隆,隨即再乘日本船舶信濃丸赴日本尋求援助。袁世凱則於是年10月15日以北京總檢查名義通緝孫中山及二次革命首要[參 44]。在日本內閣的默許下,孫中山經門司、神戶,最後從橫濱進入東京[註 5]。
1914年,孫中山在日本建立中華革命黨,並兩次發表討袁宣言[參 43]。中華革命黨要求黨員向孫中山個人絕對效忠,要按手模宣誓;並且將黨員按入黨時間分成等級,享有不同待遇。部分同時流亡日本的國民黨員對此反對,原同盟會中重要人物如黃興、李烈鈞、柏文蔚、譚人鳳、陳炯明等俱未有加入。該年7月,孫中山派蔣介石(化名為田雄介)與丁景梁等人秘赴東北策動討袁軍事,並對蔣表示,「日本人如果不將東北和台灣交還我們,並保護朝鮮的獨立,我們國民革命運動是不能停止的,你要將這個意思告訴日本將領」。蔣介石後在東北時將孫的話表達予「一位日本聯隊長」:「聽了我的話大為不滿,面紅耳赤而去。第二天就請我離開東北。」[參 46]
1917年7月張勛復辟,孫中山號召護法,時任廣東省長朱慶瀾邀孫赴粵,並派程璧光之獨立海軍載孫中山、唐紹儀、汪兆銘、伍廷芳等人和部分國會議員南下廣州。抵達廣州時,段祺瑞「保護共和」已經成功驅逐張勳,但是拒絕恢復被張勳廢止的1913年選出之國會。孫中山號召國會議員南下,召開國會非常會議,展開護法運動(亦稱三次革命),組織護法政府並就職爲大元帥,誓師北伐[參 43]。但廣州護法政府逐漸由舊桂、滇系軍人控制,孫中山實力有限,甚至出現「政令不出士敏土廠(大元帥府)」的情況。孫中山曾嘗試發動兵變而未果。1918年桂、滇各系控制國會改組護法政府,以七總裁取代大元帥,孫中山被架空,被迫去職。
1919年10月,改中華革命黨為中國國民黨[參 47]。1920年8月,陳炯明成功擊退盤踞廣州一帶的桂、滇系,請孫中山重回廣州,11月28日孫中山從上海回到廣州。1921年4月2日,廣州非常國會取消軍政府,改總裁制為總統制,4月7日選孫中山為大總統(習慣上稱為非常大總統),孫中山宣誓就職,開始第二次護法運動,又稱作三次革命。
聯俄容共[編輯]
第二次護法運動失敗後,因無西方及日本的支持,孫中山開始考慮與蘇聯支持的中國共產黨合作的可能[參 48]。1923年1月,孫中山與蘇聯政府全權代表越飛在上海會面,正式討論與中國共產黨合作。孫、越會面後曾發表《孫文越飛聯合宣言》[註 6],引入外援改造中國國民黨、建立黨軍的政策[參 48]。孫越宣言俄方表示會從外蒙古撤軍,承認中國對外蒙古的主權,承諾不在中國進行共產革命,認為共產主義制度不適合中國國情[參 48]。與共產國際合作後,蘇俄方面給予孫大量軍火和銀錢援助,並派出軍事顧問幫助孫中山建軍北伐。隔年,黃埔軍校成立。在蘇聯影響下,孫中山同意中共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中國國民黨。1924年1月20日至30日,孫力排中國國民黨內反共勢力的干擾,堅持「聯俄容共」,並在廣州召開了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參 48]。但是同年,蘇聯出賣中國,支持外蒙古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未從外蒙古撤軍。
掃蕩軍閥[編輯]
1923年1月16日,陳炯明部被擁護孫中山的滇軍楊希閔部、桂軍劉震寰部、和倒戈粵軍聯合組成的西路討賊軍擊敗,退守東江[參 49]。孫在2月21日回廣州,不再稱大總統,而是設立大元帥府,任大元帥。12月29日,孫接受列寧和共產國際的協助重建大元帥府,共產國際派出鮑羅廷到廣州為孫中山顧問,以蘇聯共產黨為模式重組中國國民黨[參 48]。1924年1月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實行聯俄容共政策。在蘇聯援助下,於3月組建黃埔軍校,並以蔣中正為校長。9月3日江浙戰爭爆發。9月4日,孫中山在廣州組建北伐討賊軍,以譚延愷為總司令,聯合盧永祥、張作霖、段祺瑞,「共抗直系」,準備進行北伐。10月10日,廣州發生商團事變,10月15日,孫率師回廣州,擊潰廣州商團武裝。10月23日,馮玉祥在北京發動北京政變推倒直系大總統曹錕,邀孫中山北上共襄國事,此時健康已急轉直下。
逝世[編輯]
孫中山1925年1月1日抵北京後即病發,住進協和醫院治療,1月20日以後,病勢嚴重,不能飲食,經西醫診斷為肝癌末期,全肝已堅硬如木,癌細胞四處蔓延,無法割治。2月18日出院,自協和醫院移居鐵獅子胡同行轅,改以中醫治療,先後經由著名中醫陸仲安、唐堯欽、周樹芬三人共同診視,情況有所好轉。2月26日,停止服用中藥,繼續用西醫治療。此期間湯爾和與汪精衛對中西醫治療爆發爭論,湯爾和在《晨報》上發表〈關於孫中山病狀的疑問〉,對中醫治療加以指責。3月11日,孫中山在汪精衛執筆的《政治遺囑》和《家事遺囑》上簽字。12日上午,孫中山病逝,享年59歲。有關孫中山的確實死因,外界普遍認為是肝癌,而近年根據協和醫院存檔的病理檢查報告則認為孫中山原發膽囊癌,癌細胞轉移到肝臟並救治無效[參 50]。孫中山彌留之際提到國事的遺言是「和平……奮鬥……救中國!」[參 51]。4月2日,孫中山安厝於北京西山碧雲寺內石塔中。北伐成功後,孫中山靈柩於1929年6月1日永久遷葬於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名字與稱號[編輯]
名號[編輯]
孫中山除了本名與下表所使用的名字外,亦用過大量的中文、英文、日文化名與筆名 [註 7],多是為了擺脫通緝或隱蔽身份而取的,部分則在於宣揚革命或是表達人生期望[參 52][參 53]。1912年以後,孫氏不再面臨滿清的追捕,其本人之所有公私檔案均以本名「孫文」署名,他本人從來不以「孫中山」自稱。在歐美,孫氏以其號「逸仙」或全稱「孫逸仙」(即廣州話拼音「Sun Yat-sen」)而聞名於世。
性質 | 名字 | 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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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名 | 德明 | 族譜上的名字。 |
幼名 | 帝象 | 「帝」字,乃親人為其請求「北帝」神,護佑之意。[註 8] |
名 | 文 | 在家鄉上學時所取的訓名。 |
字 | 載之 | 由名「文」而來,取「文以載道」之義。 |
號、教名 | 日新 | 取自《大學》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之語。1883年於香港加基督教受洗時的署名,亦即教名 |
號、教名 | 逸仙 | 由漢語教師區鳳墀牧師依「日新」之粵語諧音所改。 |
羅馬化 | Sun Yat-sen | 「孫逸仙」的廣州話拼音。因孫氏曾任醫生,故常被尊稱為「Dr. Sun Yat-sen」。 |
化名 | 中山樵 | 1897年,為掩護於日本流亡之行蹤,日本友人平山周在陪同孫氏投宿旅館時,想到附近有華族中山家宅邸,加上該家族成員中山慶子乃明治天皇生母,同時孫文亦欽佩明治天皇推動明治維新之舉措,便為其取日本姓為「中山」,加上自取之「樵」。 |
化名 | 高野長雄 | 紀念日本維新志士高野長英醫師而命名。 |
通稱 | 孫中山 | 1903年革命人士章士釗將日本人宮崎寅藏(即宮崎滔天)之著作《三十三年之夢》翻譯為《大革命家孫逸仙》時,將本姓與化名連用,成為後人對孫文的通稱。 |
此外,孫文曾自稱為洪秀全第二,並認為洪氏為「反清英雄第一人」。有人認為這是由於孫氏接受西式教育,不受傳統忠君觀念束縛,才敢於如此自稱;中華民國歷史教科書亦採用此說。孫中山後又曾批洪秀全不知民權、民主。
在粵語中,「車大砲」一詞亦有「吹牛皮」的意思,常被用來隱喻「不切實際之人」,如同今日之「嘴砲」。辛亥革命之前,當時的政治對手為了揶揄孫文,便給他起了一個「孫大砲」的外號,以暗諷孫文某些言辭的誇大不實,而他也毫不諱言自稱之。「孫大炮」之稱起源說法不一[參 54][參 55],其主要事迹有:孫文長期在海外煽動及組織顛覆清朝和中華民國北京政府,向華僑華人說大話募集資金,但有關暴動屢次失敗(孫文與武昌起義無直接關係)。民國初年,孫文任中國鐵路總公司總理,誇口十年修二十萬里鐵路,在中國地圖上用毛筆胡亂規劃,寄希望於萬國長期貸款,而至其發動不得人心的「二次革命」時已率其黨徒花光中央政府撥款,未修一尺鐵路。
清政府公文中,皆在其名字「文」上加上三點水部首,貶稱其為「孫汶」。「汶汶」一詞,出自《史記·屈原列傳》:「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註解此文的人,或說「汶汶,猶昏暗不明也」,或說「蒙垢塵也」,或說「玷污也」。通常清政府對於犯人其在名字旁會多加水字旁部首,以視為江洋草莽大盜,如刺殺馬新貽的「張文祥」被稱為「張汶祥」。
尊稱[編輯]
孫中山於1925年3月12日病逝後,當時於北京中央公園社稷壇舉行公祭時,豫軍總司令樊鍾秀特致送巨型素花橫額(闊丈餘,高四、五尺),當中大書「國父」二字,他的唁電輓幛,均稱「國父」,這是孫中山在公開場合被尊稱為「國父」之始[參 56]。
抗日戰爭中期的1940年3月2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43次會議決議:尊稱本黨總理為國父,以表尊崇。根據中常會的決議,國民政府以孫中山先生「倡導國民革命,手創中華民國,更新政體,永奠邦基,謀世界之大同,求國際之平等,光被四表,功高萬世」,於同年4月1日明令全國自是日起,尊稱總理孫中山為中華民國國父。同年5月29日,國民政府又發布明令,規定在政府公家機關、民眾團體應一律改稱國父,在中國國民黨黨內稱國父或總理均可,民間已印就之圖書文字,不必強令改易。自此之後,孫中山即在中國歷史上確立了其「國父」的地位[參 56]。
汪兆銘等建立的「南京國民政府」也尊崇孫中山,並作出了一系列規定。1941年5月29日,在汪精衛政府的中央政治委員會第49次會議通過的,由陳公博提出的「手創中華民國之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先生應尊稱為中華民國國父」的議案,即屬一例,同時規定有關「公牘、教科書籍、報紙、刊物及一切文字稱述總理或孫先生時,均應改稱國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未以官方名義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父為孫中山或其他任何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中國共產黨在正式場合或文書上提及孫中山時,通常使用稱號是「革命的先行者」,從未稱孫中山為國父。中共「20024」號文件2002年11月修訂的《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中,規定「對台北「國立國父紀念館」不直接稱謂,可稱台北中山紀念館 [1]。」
遺囑[編輯]
(一)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筆記者 汪精衛證明者 宋子文 孫科 孔祥熙 邵元沖 戴季陶 吳敬恆 戴恩賽 何香凝 鄒魯[註 9]
(二)
余因盡瘁國事,不治家產。其所遺之書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以為紀念。余之兒女,已長成,能自立、望各自愛,以繼余志。此囑!
- 其他遺囑: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大聯合中央執行委員會親愛的同志: 我在此身患不治之症。我的心念,此時轉向於你們,轉向於我黨及我國的將來。你們是自由的共和國大聯合之首領,此自由的共和國大聯合,是不朽的列寧遺產與被壓迫民族的世界之真遺產。帝國主義下的難民,將藉此以保衛其自由,從以古代奴役戰爭偏私為基礎之國際制度中謀解放。我遺下的是國民黨,我希望國民黨在完成其由帝國主義制度解放中國及其他被侵略國之歷史的工作中,與你們合力共作。命運使我必須放下我未竟之業,移交於彼謹守國民黨主義與教訓而組織我真正同志之人。故我已囑咐國民党進行民族革命運動之工作,中國可免帝國主義加諸中國的半殖民地狀況之羈縛。為達到此項目的起見,我已命國民黨長此繼續與你們提攜。我深信你們政府亦必繼續前此予我國之援助。親愛的同志!當此與你們訣別之際,我願表示我熱烈的希望,希望不久即將破曉,斯時蘇聯以良友及盟國而歡迎強盛獨立之中國,兩國在爭為世界被壓迫民族自由之大戰中,攜手並進以取得勝利。謹以兄弟之誼祝你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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